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询盘锦市中心 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是否存在违反 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情况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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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征询盘锦市中心
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是否存在违反
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情况的通告
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于2024年3月14日向我委报送了关于参加2024年辽宁省三级医院评审的请示,根据《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辽宁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156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询以上医院评审周期(2020年1月1日至今)中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款的情况。
一、征询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3月29日。
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 年版)辽宁省实施细则前置条款见本公告附件。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如发现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有违反评审前置条款的情况,请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馈。对相关情况请列明具体违反的条款和违反依据事实,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所附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做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上述材料可邮寄信函至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A座303室(邮编:124000),信函联系电话:0427-321910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jswjwbgs2022@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辽宁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辽卫办发〔2023〕156号 省卫健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辽宁省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辽宁省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