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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疾控局工作部署,9月12日,我市召开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启动暨派驻工作会议。


会上,对《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明确了疾控监督员沟通协调、检查指导、协助配合等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要求,为疾控监督员履职提供依据和遵循。宣读了聘任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的通知,为专兼职疾控监督员代表颁发聘书。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负责同志、市中心医院兼职监督员、市疾控中心专职监督员进行了表态发言,标志着我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疾控局局长指出,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是党中央部署的疾控体系改革和加快推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提升综合监管能力的有益探索,要以高度自觉的政治责任担当、以锲而不舍的坚定决心、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部门主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效果导向“五个坚持”,凝心聚力,大胆探索,以专业的知识、敬业的态度、务实的作法,聚焦重点、堵点、难点,聚焦谁来做、做什么、管理好上有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力打造盘锦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早发现、早报告的具体实践,为全省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成功贡献盘锦智慧和力量。

7月末,市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盘锦市2024年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试点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人员选派、试点时间范围、试点进度安排、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门成立盘锦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专班,设立管理办公室,组织推动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落细落实。

此次试点工作依托盘锦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开展,涉及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大洼区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以及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兴海街道、创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8家医疗机构参与试点,12名专职监督员入驻试点医疗机构,9名兼职疾控监督员协助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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