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一)
-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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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盘锦市大洼区金太阳温泉俱乐部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事实:盘锦市大洼区金太阳温泉俱乐部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活动。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500元
处罚时间:2025年1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公罚字[2025]第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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