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二)
- 发布日期: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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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盘锦市中心医院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违法事实:盘锦市中心医院影像中心科在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的行为。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时间:2025年2月17日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盘卫医罚字[2025]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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