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检联合扎实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最高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医务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履职意识,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防线,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8月11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暨专题培训会。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各县区卫健局分管领导、医政科负责人,委直属直管医疗机构分管副院长及妇科、儿科、急诊科重点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全市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各级责任,明确各单位、各岗位履职重点,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医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会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静领学全国医疗系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通报我市医疗系统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与问题,以案释法、以例明责,为全市卫健系统精准履职提供清晰指引。随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葛沛麟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强制报告制度出台背景、发展历程、法定报告情形、规范报告方式等核心内容进行全方位、精细化解读,进一步厘清工作流程、明确履职标准,有效提升参会人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会议强调,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扛起未成年人保护主体责任,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带头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强制报告制度在医疗一线落地生根、落地见效。要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接诊—核验—报告—记录—反馈”全链条标准化工作机制,在接诊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患者时,细致开展问诊核查、规范做好诊疗记录、完整留存病历资料,一旦发现符合强制报告情形,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步向市卫生健康委主管部门备案。坚决杜绝拖延推诿、敷衍履职,严禁以情况不确定、风险难判定等理由不作为、慢作为,切实守住未成年人医疗保护底线。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立足本行业职能职责,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健全完善医检联动、常态监管、协同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聚焦儿科、妇科、急诊科等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专项督导、业务培优和警示教育,紧盯制度落实薄弱环节,靶向补齐工作短板,全面规范医疗一线接诊处置和强制报告全流程工作,切实筑牢医疗领域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