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盘锦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和扩散,防止疾病传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健康盘锦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际,特制定此方案。此件已经征求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请元松副市长阅。拟请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
二、基本框架
该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一)组织领导;(二)工作目标;(三)任务与职责;(四)密度检测及防治措施;(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
三、主要内容
市、县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使各区域、部门单位的鼠、蚊、蝇、蟑螂密度及其媒传疾病得到有效控制,防制设施得到完善。切实巩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C级标准工作成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明确了爱卫会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众治理与专业治理、集中治理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采取以治理环境和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为主、直接杀灭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爱卫会的规定参加群众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采取科学、安全、有效的方法控制和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使其达到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发动群众。病媒生物防制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卫生防病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要求,开展病媒生物日常监测工作,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各行业单位要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履行职责,要对所管辖区域认真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是单位食堂、库房、厕所、垃圾收集点、阴阳沟)。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筹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我市虽然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但病媒生物防制仍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持续坚持、常抓不懈。市、县区爱卫办和疾病控制机构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影响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其责任进行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