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省级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飞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次数:282


       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治理,指导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促进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2月24日至25日,省卫健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合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范围包括1家消毒剂生产企业,2家消毒剂经营单位,1家住宿场所,1家美容美发场所,2家中小型超市,1家长途汽车站,1家火车站,1个农贸市场、1个生活小区,市卫健委副主任张晓月陪同检查。

       联合检查组主要以消毒剂生产产量大,经营涉及覆盖面广的消毒剂生产经营企业和人群流动量大,室内人员密集,容易造成传染病流行蔓延的公共场所为检查重点:一是检查消毒剂生产企业资质、消毒剂质量、紧急上市的消毒剂备案等情况;二是检查消毒剂经营企业进货验收制度执行、索取证明文件、评价检测报告等情况;三是检查住宿场所的清洁消毒保洁方法、清洗消毒设施、布草间和洗衣房的配备及卫生状况、专用消毒间(区)设置、清洗消毒记录、卫生索证、室内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四是检查美容美发场所的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保洁、布草间和更衣柜配备及卫生状况、专用消毒间(区)设置、清洗消毒记录、卫生索证、室内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五是检查商场(超市)的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情况,以及落实《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60号)有关清洁消毒等规定的情况;六是检查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区域(部位)清洁消毒、室内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等情况;七是检查农贸市场、生活小区卫生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环境卫生、室内通风、人员管理、防鼠灭害、科普宣传等情况。

       经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宾馆的布草供求数量达不到要求,消毒柜的容量小,达不到整体消毒效果;二是消毒剂生产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规范;三是消毒剂经营单位销售的消毒产品索证不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专家当场给予了指导,并由辖区卫健中心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下达了监督指导意见,要求立即整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