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第一工作组到兴隆台区公共场所督导“蓝盾系列专项行动”消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推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第2号行动)的开展,加强公共场所环境消毒管理,指导社会公众科学使用消毒剂,严防疫情的蔓延和扩散。2月24日至25日,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第一业务工作组会同兴隆台区卫健中心监督执法人员对盘锦市客运站、大商新玛特商场、宝源商厦超市、智选假日酒店等公共场所消毒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情况;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和防疫知识培训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情况;候车室的消毒、通风情况;商场超市的购物车、购物篮、滚梯、门帘、门把手及时消毒情况,集中空调使用情况;宾馆电梯入口放置纸巾、定期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水质卫生情况;布草洗消保洁情况等内容。
经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一家超市购物车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购物车没有分区放置;二是宾馆电梯入口处未放置纸巾等隔离设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监督执法人员当场指出,要求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超市购物车辆要及时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对未消毒车辆要做好区分;二是宾馆电梯口要放置纸巾等隔离保护设施,并在宾馆入口处为客人提供酒精消毒剂,及时消毒双手。下一步,工作组将针对县区公共场所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