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十)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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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盘锦市大洼齐洪整形外科门诊部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事实:该门诊部一楼及三楼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锐器盒)内放有棉签及医用纱布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时间:2020年01月1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传罚字【2020】第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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