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九)
- 发布日期:2020-04-13
- 浏览次数:282
处罚对象:盘锦润视眼科医院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事实:该医院使用卫生技术人员方志虎(诊断医师所持《执业医师证书》执业范围是“眼耳鼻喉”,住院病志中病案号1503318934、1503314941病志显示其出具心电图诊断报告)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1000.00元
处罚时间:2019年12月2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医罚字【2019】第003号
上一篇:
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十)
下一篇:
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