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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支持我市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建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820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张琳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并结合建议内容进行富有针对性的研判,力求即达到代表要求又符合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至2020规划要求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要求,结合盘锦医疗卫生资源实际,市卫健委制定了《盘锦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2016年-2020年》和《盘锦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目前我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50家,公立医疗机构11家,民营医疗机构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81.97%;民营医疗机构拥有床位数4613张,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10839张,占全市总床位数的42.56%。完成了到2020年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总数达到50%和25%的工作目标。市卫健委在坚持公立医院为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拓宽医疗卫生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培育、发展和壮大民营医疗机构,完善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健康发展。但是民营医疗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足,与您提出的建议还存在差距,现就您提出的七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政策支持,高度重视。盘锦市卫健委201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坚持支持鼓励、社会效益、特色优先、规范有序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的组织领导,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二、扶持一批信誉好,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医院做大做强,尤其是有特色的专科医院,将其纳入区域卫生事业规划。市卫健委通过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专科建设权利,扶持社会办医做强做大。扶持特色明显、疗效确切、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专科专病医院,打造医产研结合、跨地域连锁的医院管理集团,培育医养融合型机构,形成“以医促养、以养带产”的发展模式。

三、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与民营专科医院重复科室发展的规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2号)文件精神,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市卫健委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为社会办医留有足够发展空间。区域内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除今年在田家二十里铺新建盘锦市康宁医院一家精神类专科医院外,未再设立其他公立医院。

四、支持民营医院引进和培养人才。民营医院的医生同公立医院一样享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民营医院可以主动定向培养医疗全科医生大学生到民营医院就业,增加高水平人员的生活薪酬福利待遇,支持民营医院骨干力量的进修培养、业务培训、学术活动,和医院技术人才申报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使其专业人员有公立医院从业感,以此稳定并激发其干事创业意向及精神。民营医院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建立具有合理性和公平性的薪酬福利体系是人才管理的首要条件。横向与医院同行同类岗位的比较,审视医院的薪酬所处的层次;人才也会在在组织内部不自觉进行纵向薪酬比较,审视医院关键人才的薪酬是否在医院内部同样处于“关键”位置。积极和公立医院交流、沟通、学习,借助公立医院人才队伍丰富的临床经验、深厚的学术基础与师资力量,以多种形式,积极为民营医院培训医护人员,切实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缓解民营医院人才薄弱的问题。市卫健委支持民营医院引进和培养人才、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落实,民营医院自身也应重视人才的培养、规范内部管理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五、加大重点专科的支持力度。我市根据规划布局的需要,积极引导民营医院朝特色化、专科化、差异化方向发展,在康复、慢性病防治、医养结合、中医等特色专科方面取得成效。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是以人才为基础,以专科带动发展,主要包括学科定位、学科队伍、学科管理。市卫健委积极督促民营医疗机构完善学科建设制度;加强交流,提高专科学科影响力和学术地位;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引导民营医院科学规划布局,进行准确市场定位,避免与公立医院进行不必要的恶性竞争。相较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应采取“错位竞争”的方式,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专科,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民营医疗机构重点专科竞争力。

六、积极引导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间的业务交流。市卫健委允许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采取合作的方式,允许并鼓励公立医院的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到民营医院(特别是专科医院)坐诊,充实民营医院的医疗队伍,提高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平。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资源共享。推进民营医院参加医联体建设,实行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实行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病人可以相互转诊。

七、解决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单位及公费医疗问题。盘锦市医保局对具备条件,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民营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单位。

下一步,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促进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们将全面落实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7条建议解决办法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感谢您对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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