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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部分医疗服务的通知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已经涉及多个省市,同时,冬季也是包括新冠病毒等各类病毒活跃时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根据全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从11月16日起暂停全市所有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静脉输液,停止出售“一退两抗”药物,即退烧药、抗菌药、抗病毒药,其余医疗服务可正常进行。广大市民特别是域外来(返)盘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挥疫情防控基层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要在明显位置张贴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并及时更新。落实就诊人员测温验码、风险排查,不得接诊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对预检分诊筛查出具有可疑症状的患者要就地隔离,及时报告所在县区卫生健康部门。

各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院感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医务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及每日健康监测,严格个人防护,强化通风、消毒。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对不按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的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执业行为予以处罚。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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