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业保险保障的提案》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解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业保险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机制,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商属地公安机关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室并落实相关职责。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指导医院内部治安管理,做好处置医患纠纷工作。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二)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物防、技防系统建设落实到位,提高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控制能力,为案事件调查取证提供支撑。
(三)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等诊疗区域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候诊区与诊疗区应当分区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进行物理隔离;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落实人防力量;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借鉴公共场所安保经验,在公安部门指导下,部分地区的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安检试点工作。
(四)健全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酒后、有滋事或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安全防范制度;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五)加强警医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建设。新下发的9部门文件要求,公安机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二级以上医院组建应急安保队伍,确保发生警情时,现场有安保力量第一时间予以先期控制,防止事态升级。公安机关要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工作指导。
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医疗机构平安创建组织领导网络和工作方案等台账资料、内部治安和消防等安全管理措施及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明查暗访,全面、真实地了解各单位平安创建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保障力度
(一)完善并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支持政策。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断能力、医院感染管理能力建设和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对于医疗机构承担的传染病防治、信息报告等公共卫生职能,要保障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等相关资金落实到位。有关医疗机构要完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等方面,对承担传染病管理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给予倾斜。
(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控制传染病医源性传播。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疗管理常规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明确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发热门诊、腹泻门诊、急诊、输血科、手术室、注射室、医学检验实验室等传染病传播风险较高部门的管理,做到区域划分明确,布局流程合理,防护设施完善;规范医疗场所环境清洁和可复用医疗器械管理,严格落实标准预防和无菌操作规程,规范手术、内镜检查、注射、采血等侵入性操作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和传播传染病的风险。
(三)加强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和培训。医疗机构加强相关医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各医疗机构强化传染病管理、医院感染管理、职业暴露防范相关法律法规和诊断标准、诊疗指南等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医务人员无菌操作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并结合医务人员普法教育、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定期考核等,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管理专业化水平,防范医院感染风险。
三、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楼市进一步包含关系爱好医务人员若干措施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按规定向参与疫情防治的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卫生防疫人员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四)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加强对疫情防护物资的统筹调配,医用防护用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院内感染。
(五)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合理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做好轮休医务人员隔离保障,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提前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后备力量储备,及时排查轮换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在一线的医务人员。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六)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七)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深入了解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援鄂医疗队队员家庭实际困难,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切实解决一线医务人员后顾之忧。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帮助解决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八)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力量投入,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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