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盘锦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配合市委第二联合督查组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实地督查

发布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445

为深入贯彻落实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落实快速精准防控,按照市委领导要求,12月14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配合市委第二联合督查组重点对我市兴隆台区、大洼区辖区内大型医院、个体诊所、药房、超市等多个业态商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点穴式实地督导检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大型医院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能够认真落实入院就诊人员流调筛查和预检分诊等制度,工作人员熟悉各类突发情况处置流程。各个药房和诊所入室登记、“两码”(行程码、辽事通健康码)检查、测温等措施已全部落实,发热类处方药物已全部下架,并停止开展患者输液服务,经营场所能够做好消毒消杀工作,大型商场对进入人员逐个查看行程码或登记并测温。但部分单位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药房工作人员对疫区返盘人员处置流程不清晰,未严格落实人员信息登记、测温等防疫措施;二是部分业态商网经营者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将向市委领导进行汇报,并要求出现问题的单位立即整改,督导组将适时开展“回头看”监督检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