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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强化精准防控、强化分级分类、强化安全有序,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全市人民欢度佳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来(返)盘人员健康管理服务

(一)境外来(返)盘人员,应于来盘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已经在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来(返)盘后仍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盘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盘后满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并对 14 天内来(返)盘人员开展排查,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和 14 天健康监测。

(三)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人员,应提前3日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入盘后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和 14 天健康监测。

(四)元旦春节期间人流密集,旅途感染风险增大,外省来(返)盘人员抵盘后提倡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离盘人员管理

(一)市内人员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的县(市、区)。

(二)市内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县(市、区)或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检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批,返回前3日向所在社区(村)或所在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群,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

(四)冬春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儿童、老人、孕产妇等抵抗力较弱的特殊群体应减少出行。

三、加强“哨点”作用发挥

(一)广大群众要主动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如有感染暴露风险或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严格的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对每名接诊患者进行登记并落实个人风险排查,切实提升病例早期识别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药店要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落实个人风险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

(四)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要对入住客人严格进行风险排查,逐一实名登记,填报风险排查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四、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一)对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加强常态化监测,加密核酸检测频次,严格落实从严管理规定。

(二)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一)我市作为口岸城市要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二)首站定点冷库、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有关规范,环境、污水、垃圾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严防病毒通过环境传播。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公共交通工具、工厂车间、养老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民族宗教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密闭空间,要强化测温验码、通风消毒、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要向属地社区(村)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六、加强疫苗接种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足接种加强针条件的人群要尽早主动完成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七、加强个人防护

(一)广大群众要自觉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减少聚集、减少出行,保持社交距离。确需出行的,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二)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八、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将环境卫生整治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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