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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卫生监督在行动(八)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439

为持续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到全市各级各类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全覆盖,近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第三工作组联合大洼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辖区内“四小”场所、游泳场馆、客运站、生活饮用水、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组重点检查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情况,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直饮水机的滤芯清洗消毒情况;“四小”场所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落实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设备及运行情况,客房清扫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现售现制水卫生许可审批情况,水质检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滤芯更换情况;游泳场馆水质监测、消毒情况,从业人员的体检情况,传染病防控情况,戒烟标识设置情况等内容。共抽查各级各类机构场所16家、其中学校1所、美发店2家、美容院1家、小旅店2家、医疗机构3家、现制现售水2家,游泳馆1家、洗浴场所2家、客运站1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1家,发现问题15处。针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卫生监督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各重点领域、重要节点不出问题,为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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