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做好2023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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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基本现状,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水平及动态变化,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盘锦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在盘锦市辖区内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2023年,我市重点对宾馆(酒店)、游泳场(馆)、沐浴场所、商场(超市)、理发店、美容店、候车室、健身房8类公共场所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根据国家项目方案和工作手册监测点选点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共计50家公共场所。监测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调查(收集调查公共场所基本情况、卫生管理状况、集中空调卫生状况、卫生消毒情况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宿舍居住环境状况、个人健康行为和状况等)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公共场所部分环境指标开展现场检测,明确检测指标,同时采集相应的环境样品,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的实验室检测)。
市卫生健康委将及时组织项目组织实施,落实现场检测,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数据收集、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问卷调查以及数据上报等工作,确保本年度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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