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刘娟、冯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卫健委对你们的提案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根本,以完善制度、规范服务、示范引领为手段,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建立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推广应用一批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到 2025年,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比例明显提升,中医药服务覆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广大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二、健康教育宣传
推广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组织编写的《妇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和《儿科中医医疗技术及中成药用药指导》,组织开展中药熏蒸、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用药培训。推广不少于5个妇幼中西医结合治未病干预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方面的作用。针对产后保健、儿童康复等服务,推广不少于3个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鼓励三级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围绕各孕、产后、流产后等重点环节和儿童咳嗽、儿童消化不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养生调理茶饮等服务。积极借鉴和推广各地妇幼健康领域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组织开展妇幼中医药优质服务单位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
三、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将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加强骨干人才培训培养。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医妇科、儿科医师到妇幼保健机构多点执业。
遴选6人参加2022年度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第一届“西学中”培训班,对遴选的144名“西学中”人才进行系统培训已圆满结业,第二届培训班正在筹备中,预计下半年开班;全年选送42人参加省级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等;积极推进盘锦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一行业一品牌”人才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积极申报“兴辽英才”等人才项目,培育高层次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体系。完善人才荣誉制度和激励体系,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积极弘扬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
四、发展新模式、增强工作积极性。
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将“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列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适度提高中医药服务考核指标权重。将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工作纳入中医药发展规划。三级妇幼保健院要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其它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开展中医药服务。妇婴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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