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启动暴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 发布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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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11月6日10时起,启动暴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防范应对暴雪冰冻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住建系统要组织、协调受灾地做好城市灾后除雪除冰,恢复城市交通路网等工作;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及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做好危房处置及人员转移。公安系统要做好暴雪冰冻灾害极端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交通系统要组织协调做好公路道路除雪除冰防滑,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防雪防冻和维护工作;协调做好救灾物资、抢险救援人员运输运力保障工作。农业农村系统要指导畜牧、种植行业做好暴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及时调查、统计农业受灾情况。应急系统要做好暴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灾害救助、灾情核查等工作;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灾情信息汇总等。自然资源系统要做好因暴雪冰冻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防范;做好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强调,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道路、公路除雪除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时,重点做好工矿、危化企业、渔业船舶、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