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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2 浏览次数:26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卫发〔2023〕78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和健康盘锦建设工作部署,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公平、质优、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保障有力、运行顺畅、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投入机制基本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中医药服务进一步普及,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乡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和结果显著优化,待遇水平普遍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成效显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一是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二是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三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第三部分: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增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二是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四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五是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六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扩面、提质、增效。

第四部分: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二是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补充人才。三是持续加强“本土化”人才能力提升。四是完善医疗卫生人才派驻机制。五是畅通人才晋升渠道。

第五部分: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一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二是落实乡村医生待遇。

第六部分: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一是健全投入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城乡协同机制。

第七部分: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二是优化农村医保管理服务。

第八部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协同配合。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四是营造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建立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统筹推进《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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