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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完善市120急救中心体系建设的提案(第8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52

尊敬的李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市120急救中心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市120急救中心机构建设

120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已纳入2024年盘锦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委按照项目总体规划,逐项落实,稳步推进中,已向市政府申请建立独立的120急救中心机构,拟定了《盘锦市120急救中心机构建设方案》《关于盘锦市120急救中心机构独立设置的请示等文件,强化政府主导,有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机构独立设置后,将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建设市120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实现人、车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满足人们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对我市急救网络布局一个很好的补充,缓解院前急救资源紧张带来的压力。我委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2024年盘锦市民生实事-市120急救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请示》文件并已得到批复,待财政审批后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规划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布局

关于急救站、急救站点配置不足,急救车缺乏等问题,我委对全市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布局进行规划,汇总三区一县的乡镇相关数据,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走访,目前已完成对盘山县13个乡镇卫生院的走访工作。根据《盘锦市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委拟定了《关于印发盘锦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体系规划的通知》,对城区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不足的地区增加救护车数量,急救半径超过15公里的乡镇地区增设急救站点。

三、开通非急救转运服务功能

我委参考南宁市、营口市、葫芦岛市等地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走访各家急救站了解情况,了解非急救转运市场体量,制定非急救转运工作流程、盘锦市非急救转送服务建设标准、非急救患者信息登记表、非急救转运服务人员标准、非急救转运服务站质控检查表、车辆纳入标准、非急救转运患者协议书、信息登记表、《盘锦市非急救转运服务工作规范》初稿及《关于进一步规范“120”急救车辆标识管理的通知》,我委已经与多家厂家进行沟通,并已召开厂商项目汇报会议,待招标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

人:尚萌萌

联系电话:18042717108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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