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top_img.png

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儿童就医时甲状腺防护减少电离辐射影响 提案》(第15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45

马志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儿童就医时甲状腺防护减少电离辐射影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督促指导。委托市影像质控中心定期检查调度。切实加强拥有DR、CT检查设备的各级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围绕儿童DR、CT检查时是否佩带铅围脖、患者陪护或患者本人非检查部位是否穿带铅衣进行防护等开展检查,提升儿童就诊时防护水平,减少医疗工作中辐射影响

二、加强健康教育。要求提供儿科医疗服务的机构和市卫健中心要围绕儿童家长普遍关注的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科学用药等热点话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健康教育,广泛传播科学知识。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发声解疑释惑,科学解读疾病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加大儿科医疗服务供给。为满足患儿就诊需求,市卫健委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深挖潜力,努力增加儿科诊疗服务供给。各相关医疗机构强化院内医疗资源统筹,通过儿科医生全员上岗接诊,从儿童保健科、内科等科室抽调具备资质的人员以及退休返聘等方式,充实儿科门诊力量,全力挖掘儿科诊疗服务潜力,扩充服务资源总量。在就诊高峰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延长门诊时间,增加门诊号源,加开诊室、诊疗区域,开设夜间门诊和周末门诊,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就医需求。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小儿推拿培训班,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贴服等适宜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疾病预防保健、诊治康复方面的特色优势。从根源上减少或避免儿童因疾病的发展接受X射线检查的几率发生。

人:吴茜

联系电话:18142701157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21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0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5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10号

联系电话:0427-2939006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