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第20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静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建设》(第2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您的建议,现将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直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不断强化乡村医疗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本土化”人才能力提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基层人才能力提升项目,每年抽选部分村医到市中心医院免费参加培训,加强村卫生室能力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着力补齐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严重缺乏的短板。三是落实上级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做实执业医师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工作、选派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通过人才上下流动的方式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四是结合我市实际和基层医务人员需求,面向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举办各类培训班。2024年,我们举办了基层小儿推拿适宜技术培训班。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执业医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日常服务管理的通知》,根据申报医生专业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合理分配人员,并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努力形成有利于上级医疗机构医生到下级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政策环境,促进管理、技术、人才向基层下沉。三是定期选派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医学高等院校进修学习,促使其快速成长。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将基层业务人员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把三甲医院等专家定期请到基层来进行指导或坐诊,从而带动全系统整体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三、关于“加大经费的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压实县区级党委、政府、牵头医院责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强化“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城乡联动”,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二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市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6家,国家基本标准27家,达标率为73.33%。三是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引导二、三级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鼓励基层医疗机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大力发展特色专科建设,为群众提供特色服务。
今年年初,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盘锦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今后,我委会继续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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