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宜的外科手术的提案 (第16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次数:43

尊敬的孙峻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宜的外科手术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针对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针对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宜的外科手术情况进行调研,经了解,兴隆台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曙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欢喜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外伤清创缝合、体表良性肿物切除术、简易骨折固定等项目,配备简单的清创、缝合所需的无菌物品,6家(兴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渤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曙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欢喜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有外科医生,2家(曙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简易门诊手术室,可开展提案中需要进行的治疗,外科诊疗能力能够满足需求。

二、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宜的外科诊疗服务,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简单的外科诊疗服务的可行性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订实施计划,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率先开展外科清创缝合、脓肿切开引流等诊疗服务。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医院的医务人员定期下沉到基层成员单位,基层成员单位选派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培训结束后回到社区进行外科诊疗。

三、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牵头医院可以在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等方面给予基层成员单位支持,逐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认可度。探索和推进大医院直管、托管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在居民家门口打造大医院的“小门诊”,使居民就近享受名院名医服务。

 

人:尚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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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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