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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六)

处罚对象:盘锦东方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存在游泳场所擅自停用强制通过式浸脚池,宾馆洁净布草存储间存有其他杂物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4600.00元。

处罚时间:202531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公罚字[2025]第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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