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六)
- 发布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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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盘锦东方万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存在游泳场所擅自停用强制通过式浸脚池,宾馆洁净布草存储间内存有其他杂物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4600.00元。
处罚时间:2025年3月1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公罚字[2025]第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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