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的建议 (第2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2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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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盘卫函字202517                签发人:张晓月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

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的建议

(第24号)的答复

 

王崇代表:

您提出《关于改善农村医疗条件的建议》(第2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不断强化农村医疗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本土化”人才能力提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业务水平。一依托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选拔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农村户籍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经考试录取至受省内委托的开设临床医学高职专业相关院校。通过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三年制大专教育,培养成为服务基层的合格医生,充实基层医生队伍,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24年我市顺利招收订单定向医学免费生13人,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11人,以及完成6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及落编工作。同步,落实2021年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置工作,盘山县10名毕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已入编定岗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工作已全部落实。是开展基层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依托市中心医院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骨干全科人员骨干人员、村医进行培训2024年共计培训44人。三是结合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举办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小儿推拿培训班,邀请市中医医院专家亲自授课,全市100余名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参培。开展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心肺复苏技能培训考核,提升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急救水平,共举办5期培训班,完成培训178人,并全部通过技能考核。是落实上级医院对口帮扶政策、做实执业医师下沉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工作、选派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通过人才上下流动的方式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二、关于加大对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等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压实县区级党委、政府、牵头医院责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强化“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城乡联动”,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二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工作。2024年我市达到标准基层医疗机构共计39家,达标率为86.67%。三是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引导二、三级医院医师及下沉医师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鼓励基层医疗机结合实际,找准定位,大力发展特色专科建设,为群众提供特色服务。

三、关于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等工作

目前辽宁省正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各市不得擅自调整待遇标准,并按国家、省级部门待遇清单要求执行,同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医保市级统筹的地区,待遇标准应保持一致性,因此我市暂不具备调整政策的条件。目前我市已落实基本医保重特大疾病和医疗救助制度,2024年度参保缴费救助资金约778万元,医疗救助费用465.13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4%,医疗救助政策发挥了第三重保障作用,有效减轻了医疗救助对象医药费负担。

四、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将慢病管理工作重点由“重治轻防”转到“防治兼顾”,从“各自为阵”变为“医防融合”。一是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的范围。二是开展重点人群健康体检与高危干预工作。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每年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及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结合体检结果,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

今后,我委会继续把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人:罗勇

联系电话:15942793990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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