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处罚公示(五)
- 发布日期: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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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盘锦兴隆台琇云医疗美容门诊部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事实:该诊所未对手术室无菌柜存放的手术包开展生物检测(无高压灭菌化学指示卡)
处罚依据: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3000.00元。
处罚时间:2020年01月1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传罚字【2020】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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