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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升我市中医药行业的建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56

岳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中医药行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彰显中医药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

完善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设市级中医药治未病培训基地和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设置治未病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治未病科,创新开展膏方、春秋分贴等特色项目,所有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广泛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鼓励开发融中医药技术和产品为一体的治未病服务包并试点推广。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参加杏林人才培养行动,通过优秀中医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与全省名中医相衔接,在盘锦医学名家项目中培养市名中医、青年名中医对标国家“岐黄工程”,分别储备1名优秀人才和5名骨干人才,组建1至3个高层次创新团队。严格执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细则,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力度,中医医院可以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支持举办中医药行业人才研修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联合相关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旅游以及其他中医药产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加强宣传工作

围绕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体系以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传播普及,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让传统中医药搭上新媒体的快车,提高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成效和新亮点,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全市各相关单位和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主题开展宣传工作。市卫健委印制《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海报300套、宣传折页10000套,发放至辖区内各县区和医疗机构,要求各单位开展《中医药法》宣传活动。并以“传承中医药文化·相信中医药力量”为主题开展线上活动,将习近平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中医药法》相关知识内容进行宣传。

各县区卫健局结合线下活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义诊、中草药及中药饮片展示和知识讲座等,结合张贴海报、宣传折页、横幅展示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各医疗机构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中医药法》系列活动,同时通过LED屏幕展示海报、滚动字幕等方式进行宣传。悬挂条幅8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折页及宣传单15000余份。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了医务工作者及群众对《中医药法》的认识,了解中医药政策导向,推动群众关注中医药文化,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设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2家。辽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展板、摆放中药材实物、设置阅读角和放置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等方式帮助群众体验和感受中医药文化,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新立镇卫生院通过播放中医药科普宣传片、摆放草药标本、印制宣传手册等方式,使就诊患者能够在等候的同时了解到中医药知识。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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