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 〕
〔公开〕
盘卫函字〔2025〕19号 签发人:王健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
医学教育线下学习建议》
(第88号)的答复
尊敬的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线下学习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结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发展实际情况,提高学术水平,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盘锦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盘卫便函〔2024〕28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占比为50%,旨在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学术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宽卫生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二、2024年经过市、县(区)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科室、各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设立了省级线下授课项目61项,市级授课项目618项,下基层县区授课40余场,下基层授课培训人次数达到5100人次以上。全年我市需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11211人,其中完成线下学习不少于50%的学分的学员达到11073人,完成率为98.77%。线下继续医学教育助力了我市卫生健康队伍素质能力的提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需求。
三、2025年根据省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市将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一)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计算。每个面授项目最多10学分,每个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3学分。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以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
(三)国家和省级(省、市两级学分合并)卫生健康委工作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加者经考核
(四)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县区年初总体评估全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需求,有计划地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确保学员取得相应学分。
(五)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可组织学员开展有计划的自学,经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学习情况、学习成效等可验证因素,综合评估授予相应学分,每年最多10分。
今后,我委会继续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让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高质量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使其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联 系 人:尚萌萌
联系电话:18042717108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