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 〕
〔公开〕
盘卫函字〔2025〕7号 签发人:刘海涛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关于大力
发展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的
建议》(第69号)的答复
尊敬的岳宇代表:
我委收到您的《关于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的提案》(人大第69号)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我科室本着对人大代表建议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准备并给予回复。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们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医养结合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盘锦市医养结合(长期护理)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通知》,通过政策引领,明确医养结合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各项工作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几年来,通过大量工作,我市双台子区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成为盘锦医养结合工作的亮点。目前服务模式多样化。一是“互联网+护理”模式。借助互联网技术将优质护理资源延伸至患者家庭及社区,整合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互联网平台以及患者四方资源,构建起一个便捷、高效的远程医护服务生态系统,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健康需求。目前宝石花医院作为先行军已开展23项上门服务,惠及5000余人。二是嵌入式合作模式。盘锦市中医医院在辽河康养中心内设置老年病门诊、康复门诊,配备医护人员12名。主要开展疾病预防、诊疗、中医康复等工作。对所有养员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11月进驻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开设门诊部,成立老年病科。配备医护人员14名。目前,已接收住院治疗患者34名,门诊接诊患者562人次,开展院级会诊12次,院外会诊3次,治疗病情复杂患者12名,成功抢救治疗危重患者6名。三是医养一体模式。盘锦宝石花医养中心(永祥店)以宝石花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和中医理疗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二、提案回复
(一)关于“大力发展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延续性医疗服务机构”的问题。
2025年初我委下发了《重点任务分解》明确积极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据调查了解,我市有6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意向在“十四五”期间增设医养结合项目,我们将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原则,给与支持和鼓励,为我市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保障。
(二)关于“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问题。
目前,我市基本属于“9073”养老格局,即:90%身体状况比较好、愿意和子女在一起的老年人,采取以家庭为基础的居家养老;7%的身体亚健康的老年人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服务;3%的老年人通过机构养老予以保障。因此,我们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公共健康服务,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关于“构建养老护理培训平台,开展养老护理教育服务”的问题。
我委与辽油宝石花医院合作,成立盘锦市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组建医养结合培训师资队伍,培养医养结合专业人才,满足我市医养结合工作需求。打造医养结合专业化队伍。建立“盘锦市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成立由28名中高级职称医护人员组成的医养结合讲师团队,培养医养结合师资队伍300多人次;举办医养结合护理人员培训班六期,培训各类护理人员800多名;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供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专门护理人才支撑。
市卫生健康委已印发《关于印发盘锦市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标准培训。
联 系 人:孙丹霞
联系电话:18142701182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