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1 〕
〔公开〕
盘卫函字〔2026〕23号 签发人:赵利民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非急救患者转运救护车运营的提案》(第173号)的答复
鞠培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非急救患者转运救护车运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车辆外观、车内装备,加装北斗、监控与人脸识别设备相关建议
我市早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0”急救车辆标识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区分院前急救、非急救转运、院内勤务三类救护车外观标准,严格要求全市除院前急救车辆以外的所有救护车辆彻底清除“120、急救标识、ICU、重症监护”等院前急救相关字样、徽标,平台内的非急救转运车辆统一采用白色车身搭配蓝色饰条、蓝色字体,其余救护车均不许张贴任何标识,严禁安装警灯警报,全市所有合规救护车统一规范喷涂真伪识别二维码,喷涂点位设置于车辆两侧及车尾,群众扫码可直观查看车辆号牌、车辆编号、所属机构及投诉举报热线等信息。前期已按文件标准完成全市救护车标识整改、二维码喷涂全覆盖工作。因省卫健委拟出台救护车标识统一管理新规,我市已暂缓车辆外观标识优化调整工作,下一步需等待省卫健委正式下发相关文件后,同步推进全市救护车统一外观标识迭代更新。硬件管控方面,全市院前急救车辆、纳入平台管理的非急救转运车辆均已加装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其余救护车完成北斗定位终端安装,可实时回传车辆停放点位、行驶轨迹等数据。
二、关于多渠道开展正规转运科普宣传相关建议
2026年5月—7月,市急救医疗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市中心医院、辽油宝石花医院、市中医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在门诊、住院病区开展线下定点宣传,现场向医护人员、住院患者及家属讲解正规转运车辆与非法黑救护车的核心区别,普及黑救护安全隐患与收费乱象,引导群众通过官方渠道预约转运服务。下一步,我中心将制定常态化、全覆盖宣传实施方案,持续走进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宣讲,投放统一制式宣传展板、宣传单页,持续扩大科普覆盖面,切实提升群众辨别、抵制非法转运车辆意识。
三、关于压实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强化行业联合监管相关建议
该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压实各级医疗机构院内行业管理主体责任,重点督导各医院在门诊入口、住院病区、急诊通道等关键区域增设监控摄像设备,统一接入市急救医疗中心监控平台实现联网互通,便于远程实时监管,做到院区重点区域视频全覆盖、全程留痕,依靠监控影像固定相关证据,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常态化清理楼道、病房、电梯间等处非法转运小广告,建立日常巡查台账,从严管控无资质黑救护人员、车辆进入院内导流。定期联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多部门专项联合执法,加大对无资质非法转运、乱加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建立线索登记、现场核查、依法处置、回头看等闭环监管机制,持续净化我市非急救转运市场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非急救患者转运救护车运营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尚 宁
联系电话:0427-3219107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