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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四)

处罚对象:盘锦誉品杏林苑中医研究有限公司双台子中医诊所

执法机关: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违法事实:2022年11月4日盘锦誉品杏林苑中医研究有限公司双台子中医诊所主治医生李广汇存在未对6名患者建立门诊病历的行为,遂对其责令限期改正;2022年11月18日对盘锦誉品杏林苑中医研究有限公司双台子中医诊所未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病历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发现3名患者正在针灸,该诊所均能提供该3名患者的门诊病历。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2、警告;3、罚款10000.00元。

处罚时间:2022年12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医罚字[2022]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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